認養會員紅利回饋計畫 注意事項

認養會員紅利回饋計畫 辦法規章

 

My egg 雞蛋農場(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回饋本公司認養會員(以下簡稱〝認養會員〞、〝會員〞),特別推出 My egg 認養會員紅利回饋計畫(以下簡稱〝本活動〞)。認養會員於本公司官網消費,得依本活動辦法累積「紅利金」(或稱〝紅利點數〞、〝點數〞、”積點”),並可參加指定之各項活動(包含但不限於折抵、點數轉換等)。就本活動之具體實施辦法,所有參加人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本活動辦法下各產品回饋計畫皆適用以下條款,如各產品回饋計畫有不同於本總則規定者,悉以各產品回饋計畫內容為準。

 

一、本活動辦法有效期間

除本章第四條另有規定外,本活動目前為推廣階段,暫無有效期間。若日後有新增期限條款,將另行公告並同步更新於本規定。

 

二、紅利點數價值

  1. 每1點紅利點數價值1點等同於新臺幣1元。
 

三、參加資格:

  1. 凡於本公司官網購買任一認養方案成為認養會員者均可參加,不需任何報名手續。
  2. 認養會員有下列各款所載任一情事者,不得依本活動累積紅利點或向本公司兌換回饋項目:
    1. 其所持認養合約被停用、管制。
    2. 自行放棄官網會員資格。
    3. 違反『My egg會員服務條款』、『My egg認養合約』或本活動辦法之情事。
    4. 經本公司認定為拒絕往來之停權會員。
  3. 如有前項各款所列任一情形,則其認養會員即喪失參加本活動之權利,且其累積之紅利點全部失其效力;於認養會員提出申請兌換回饋項目後,發生上述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或取消兌換商品或服務之權利 。惟如其發生之情形消滅【例如:有前述第(1)、(2)款之情形而嗣後重新恢復會籍】,本公司保留同意認養會員繼續參加本活動,惟無法回復其在停權期間內消費而累積紅利點數。

 

四、點數累積之限制(本條有效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本公司將於每年年底公告更新)

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點:

  1. 過往非認養會員資格時期之消費。
  2. 特定行銷專案或其他經本公司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五、點數累積方式

  1. 認養會員登入官網會員並於官網商城消費,依各產品享不同比例之紅利回饋(上開計算方式稱之為積點比例),各該產品所累積之紅利點數之有效期間,依其消費當時本公司之公告為準  。
  2. 紅利點數之計算原則:以折扣後金額x指定%數計算。
  3. 系統計算紅利點數時將會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4. 認養會員得透過本活動使他人成為認養會員名下之被推薦人(以下簡稱〝被推薦人〞),並同步享有被推薦人之消費回饋。
  5. 認養會員因任何理由將買受之貨品或服務退還,或因消費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如退貨),認養會員原先已取得之積點,逕依其當月退還款項金額,按積點比例扣除積點。
  6. 認養會員於消費中獲得之紅利點數,將於每筆交易完成並確認付款後7工作日結算計入,認養會員於點數回饋歸戶後始得動支點數。
  7. 本活動回饋點數入帳前,若認養會員之會籍非屬有效狀態,或認養會員有違反「My egg 會員服務條款」或「My egg 認養合約」之情事(包含但不限於偽冒、道德風險、虛假交易等)者,即視同認養會員自願放棄點數回饋資格無法取得點數,且嗣後不得要求本公司補發或折換現金。
  8. 除有明顯計算錯誤外,點數以本公司計算之累積點數為準。

 

六、兌換/折抵方式及標準 

  1. 點數達到兌換門檻時(按活動內容有不同之兌換門檻),認養會員得依累積之點數,依本公司各產品活動公告之積點、附加條件及兌換標準折抵消費金額;紅利點數不得買賣,一經使用後即不得更換或退還回復為點數。
  2. 認養會員以點數方式折抵訂單金額時,系統將自動將您持有之紅利點數全額折抵。
  3. 紅利點數於會員中心顯示時可能會有小數點,進入結帳折抵時紅利點數將只會顯示整數位。
  4. 未折抵之0點以下紅利點數將會持續累積。
  5. 若認養會員會籍到期,且帳戶內無任一有效期限內之合約,結帳時仍可繼續折抵剩餘紅利點數,惟不得參與紅利點數累積活動。

 

七、兌換/折抵方式及標準 

  1. 點數僅供認養會員本人於本活動範圍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其非屬認養會員之資產,認養會員不得要求本公司將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非回饋項目。
  2. 認養會員於兌換商品或服務時,即同意本公司於兌換相關作業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將其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認養會員姓名、手機號碼、地址等)提供予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參加廠商蒐集、處理及利用。
  3. 如因法令、政府命令、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須暫停、修改或終止本活動時,本公司除將於網站公告外,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4. 本公司保留因應新產品上市於本活動辦法新增新產品點數使用範圍與權益之權利。各產品詳細點數使用說明詳如本活動辦法各章內容及各產品說明網頁。

 



 

認養會員紅利回饋計畫 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111/5/15至111/12/31止,消費者須為認養會員,消費日須於活動期間內,且七日內無取消訂單、退款或中止當筆交易,方符合回饋資格。
  2. 購買雞蛋合約認養方案享5%點數回饋無上限;認養會員於官網購買一般商品享2.5%點數回饋無上限。
  3. 「5%分享回饋」定義:限認養會員(以下簡稱「推薦人」)將本人專屬推薦連結透過通訊軟體(包含但不限於簡訊、Line、Massage等)傳送給好友(以下簡稱「被推薦人」)註冊並完成購買任一認養方案,方符合回饋資格。
  4. 「2.5%消費回饋」定義:限認養會員於官網購物方符合回饋資格。
  5. 被推薦人透過專屬連結註冊後即綁定成功,並將歸屬於其專屬推薦連結之推薦人名下。一經註冊後不得任意修改、更動、新增或取消推薦人。爾後被推薦人之所有紅利消費回饋,推薦人可同步累計。
  6. 消費可累計紅利金,點數1點相當於新臺幣1元。點數累計以消費金額(折扣後)*回饋%並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為止,於消費日七天後入帳至會員帳戶。若訂單有使用折扣(紅利金/折價券/優惠代碼),則會優先折抵認養合約商品金額後依折扣後金額*回饋%並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為止。回饋舉例如下:
■ 小M於111/8/1透過小Y的專屬連結註冊並在官網購買4500直送餐桌認養方案NT4,500元及好肌力雞肉鬆特價組合NT1,000元,且七日內無取消訂單、退款或中止當筆交易,小M與小Y分別可於111/8/8獲得回饋250點,計算如下:
▶基本回饋: NT4,500x5%+ NT1,000x2.5%=250點。
▶好友分享加碼回饋: NT4,500x5%+ NT1,000x2.5%=250點。

■ 小E於111/8/15於官網購買4500直送餐桌認養方案、滴雞精、脆果子等商品共計NT7,500元,結帳時小E使用紅利金折抵NT1,000元,七日內無取消訂單、退款或中止當筆交易,111/8/22小E可獲得回饋250點,計算如下:
▶基本回饋: (NT4,500-紅利金1,000)x5%+NT3,000x2.5%(計算方式採折扣後金額)=175點+75點,共250點。
 
  1. 紅利金可透過好友轉帳功能將未使用(未到期)之紅利點數轉贈給好友使用。若欲使用轉帳功能,雙方必須先成為好友,方可正常使用本功能。紅利金一經轉帳後則無法取消或返還。
  2. 為歡慶新官網上線,點數目前無有效期限,若有更動請依官網公告為準。
  3. 點數累計與兌換的完整歷程可登入 My egg 官網至會員中心->紅利金查看。
  4. 本回饋之點數不得兌換現金、不可出售或使用非官方提供之轉帳功能轉讓。嚴禁以不當方式使用本優惠,如有違反,My egg 雞蛋農場(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取消該名會員點數回饋活動之資格並要求返還已回饋之點數,如點數不足扣回,將以1點=NT1元的方式向該名會員收取。其他未盡事宜,請依 My egg 安全食品產銷平台「紅利回饋辦法」 活動注意事項說明為準。
  5.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本公司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